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内容和技术流程
发布日期:2019-03-06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首先要进行工程区域(一般为半径150--300公里的矩形区域)、近场(一般为半径 25 公里的矩形区域)地震地质研究,确定可能发生大地震的地点、强度、机制(即确定潜在震源区);通过强震观测结果(包括宏观的烈度考察等、微观的强震记录等)和现场详细研究,了解地震波传播途径,得到工程所在地区的地震动衰减规律;然后根据场地条件,得到工程场地的地震危险性评价结果。根据工程特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提供 50 年或 100 年一定超越概率(一般为 63%、10%、3%、2%)条件下的设计地震动参数。
根据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分为 4 级,其适用工程范围分别为:
一级工作主要是针对核电站、核设施等地震安全性要求特别高的特大型工程;
二级工作主要是针对安评规定中确定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级工作主要是针对大城市、大型厂矿企业、长距离生命线工程以及新建设开发区等进行地震小区划工作;
四级工作主要针对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分界线附近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现明确为两侧各 8 公里区域内)进行地震动参数复核工作。
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经过地震主管部门审定后,即作为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供抗震设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