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防震减灾规划
发布日期:2019-02-26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七年六月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是 西藏建设安居乐业、保障有力、家园秀美、民族团结、文明和谐的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做好西藏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 梦西藏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西藏自治区“十三五” 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防震减灾规划(2016-2020 年)》,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主要阐明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是引领西藏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部署防震减灾重点任务, 安排防震减灾重大项目和投资,指导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环境
一、地震灾害背景
西藏自治区地处中国西南边疆,是印度板块向北推挤欧亚板块的前缘地带。西藏地震活动非常强烈,每年平均发生 5 级地震
7 次、6 级地震 1 次,7 级以上地震 10 年 1 次。1950 年 8 月 15
日发生在西藏墨脱的 8.6 级地震,是我国有记载以来震级最大的
地震。2015 年 4 月 25 日的尼泊尔 8.1 级地震,对西藏造成了严重破坏,是西藏历史上经济损失最大的地震。
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现状
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明显提升。长期以来,西藏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在区党委、政府、中国地震的高度重视下,完成了“西藏数字地震观测网络”、“藏东藏北台网建设”、“中国大陆地壳 网络工程”、“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中国地震背景场探 测工程”、“藏东南地震监测中心”等项目,通过中国地震局和全国各省(市)地震系统的大力支援,建成测震、重力、电磁、流体、形变等多手段的数字化地震观测台网,西藏自治区已经基本达到 4.0 级地震监控能力。 拉萨及其周边达到 2.5 级地震监控能力。
震害防御基础有效加强。《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防震减灾法〉办法》不断完善;有重点地开展地震基础研究, 完成了拉萨市、日喀则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价项目和国家社会服务工程西藏项目,提升了与其他省局的科技合作。
地震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指导各地(市)、县对本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应急预案体系。依托西藏公安消防总队和武警西藏总队建立了 2 支专业地震救援队伍,建立了 7 支应
急综合支队,4 个地(市)进行了志愿者的招募和培训工作。
西藏自治区现有地震台站分布图
三、面临的形势
党和政府做出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与防灾减灾救灾体制的战略部署,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当前西藏自治区地震监测预报能力薄弱,城乡建筑总体抗震能力低,农牧区居民基本不设防,城乡公共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的学校、医院及文化体育场所等建筑的抗震设防能力偏低,应急救援能力仍有不足,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仍旧淡薄,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加大与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力度,更好地服务西藏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 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机制改革的意见,按照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地震局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西藏自治区“一圈两翼三点两线” 城镇化发展布局,全力促进《防震减灾规划
(2016-2020 年)》目标任务在西藏实现,加快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美丽西藏”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消除西藏地震监测薄弱区,拉萨市及其周边地
震监控能力达到2.0 级,西藏自治区地震监控基本达到3.0 以上, 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力争中强地震前有所察觉,震后趋势判定准确率有所提高。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体系和地震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防震减灾素质明显增强。西藏自治区城镇化发展布局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基本达到具备综合抗御 6 级左右地震的能力,拉萨市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全国中等水平。
三、主要指标
(一)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拉萨市及其周边地震监控能力达到 2.0 级,西藏自治区大部分地区地震监控达到 3.0 级以上,逐步使西藏台网布局科学合理。提出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力争在中强地震前有所察觉,中强地震震后趋势判定准确率有所提高,迅速产出地震速报的结果,为抗震救灾相关工作提供依据。
(二)重点城镇、重大工程地震安全保障能力。城镇化发展布局区的县政府所在地、镇基础设施和新建(构)筑物基本达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在遭遇 6 级左右、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时,能够维持正常功能;新建、改扩建的学校、医院基本不损失,城市设施基本不破坏。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基本消除城镇化布局区的农村民居危房, 减少旧房。
(三)地震应急处置能力。西藏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城镇化发
展布局区能够在 1 小时内启动预案,2-6 小时内开展应急行动、上报初步的灾情、发布震情灾情信息;迅速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工作;启动地震救援队伍,完善联动机制;初步判定灾区范围、救援等级和行动方案;7-8 天内提出烈度等震线图和灾情初步评估结果。震后实现与中国地震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市) 地震部门以及地震现场的视频链接,为应急指挥、灾情会商等提供视频会议保障;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四)公众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重点区城镇大部分的居民
基本掌握防震避震措施,科学应对地震谣传事件。西藏自治区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不断提升,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地震志愿者在防震减灾宣传、地震应急救援中的作用。
第三章 主要任务
围绕西藏自治区城镇化发展布局区,按照标本兼治、关口前移、排除隐患的总体要求,补短板、强服务、着力提升防震减灾三大能力建设。
一、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一)加强台站、台网的建设
建设拉萨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和山南综合地震台,支持地(市) 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积极推进水库、电站、矿山、化工等重大建设工程和建筑设施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确保地震监测台网安全,监测资料准确连续。开展交通、水利、水电等重大建设工程地震监测工作,有效防止重大次生衍生灾害。
(二)加强地震预测预报能力建设
强化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的震情监视跟踪和预测预报工作, 认真把握分析地震趋势,针对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制定专项监视跟踪方案。严密监视震情变化,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加强对西藏自治区地震地质环境、活动规律的研究。开展地球物理场观测,建设地震预测预警系统,完善地震预测信息会商机制和地震预测预报管理制度,规范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地震预测行为,建立开放合作的地震预测预报机制。加强地震中长期地震预测研究,向自治区政府提出地震重点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力争在中强震前有所察觉。
(三)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工作体系
积极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建立西藏自治区群测群防体系。及时收集研判异常信息,全面实施动态震情跟踪,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重要作用,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因地制宜的开展地震宏观、微观异常观测并规范其地震预测行为。
二、提高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一)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推进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到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中。组织开展抗震性能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采取措施节约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落实各项抗震措施,确保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二)提升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能力
开展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容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严格落实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要求,努力提高水利、电力工程、输油气管线和通信设施以及矿山等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能力,增强应对大震巨灾的防御能力。
(三)提高学校、医院等人员相对密集场所建设工程的抗震能力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落实好、实施好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常态化机制,并完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防震减灾措施,使新建、改扩建校舍、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符合综合防灾、安全避险要求。
(四)提升农牧民居住建筑抗震能力
普及抗震设防知识到乡(镇)、村及农牧民群众,使农牧民群众把建设安全民居变为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自觉行动。借鉴先进经验,开发适应西藏自治区不同地区农牧民居的抗震设防样板工程,要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 对已经建成的未设防的农牧民安居工程逐步进行抗震加固,逐步改变西藏自治区农牧区抗震能力薄弱的状况。努力做好扶贫搬迁地震安全相关工作。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地震灾害风险分散机制,健全全区灾害救助体系。
(五)加强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
积极开展昌都等重点地区的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危险性评价, 推进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危险性评价,将评测结果应用于城市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积极开展城镇化发展布局区的县级以上城市的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
三、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一)加强“一案三制”建设
做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推进地震应急演练常态化,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各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建设,完善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加强联席会议办公室、部门协调、应急平台建设。
(二)提升应急技术保障能力
建设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地震应急现场车载指挥系统。建立完善地震灾情信息快速获取与服务发布系统,提升地震灾情获取、快速评估、烈度评定和信息发布等技术保障能力。建立部门间灾害信息传递和信息资源共享技术平台,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帮助各地(市)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
(三)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自治区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加强各地(市)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建设,更新、补充自治区级地震应急专业救援队伍装备。依托驻军、民兵预备役、武警、 公安消防部队,强化基层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加强区、地(市)、县三级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应急装备,强化培训演练,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大力推进应急救援专业(综合)训练基地建设,完善训练设施,提升地震应急救援培训能力。
(四)强化应急准备能力建设
完善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制度,建立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指标体系。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危险区风险评估,提高灾害应对和紧急处置的针对性。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和调度平台,强化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协助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范化、信息化。
四、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结合西藏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实际,修订《西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依法开展对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检查,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监测环境,对各类违反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纠正。
五、加强地震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快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主动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编写具有藏民族特色的、适合村镇和农牧民聚居地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的材料。
加大在西藏自治区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地震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师生防灾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推进地震安全知识进家庭、进社区。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计划。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以及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性宣传,增强社会民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第四章 重点项目
结合西藏自治区发展实际,“十三五”期间,实施防震减灾基础工程,具体内容如:
一、地震监测预报基础建设
建设测震台网。在拉萨、林芝、昌都、日喀则等地市新建
28 个地震监测台站,建成后比现有的台网地震监测能力提高了
一级左右,拉萨及其周边监测能力达到 2.0 级,全区监测能力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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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达到 3.0 级。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基础依据,准确判断震情, 及时准确的震情信息。
建成后台站分布见图
建设前兆监测台网
利用西藏地热优势新建水温、水化观测台站 20 个。台站分布在“一圈两翼三点两线”重点地区,侧重于拉萨周边及藏东地区。开展流动地磁、流动重力、GPS、形变等地球物理场观测。 地区物理场观测可为我地区地震预报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前兆观测以成网的观测手段,提取与地震有关的异常信息,提高前兆信息的能力,为地震预报提供数据支持。
建设山南综合地震台
新建综合观测用房记录房、数据处理中心、数据和信息汇集中心、附属配电室、值班室、设备室、机房等。提升山南市地震监测和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综合山南地区的地震监测预报基础、地震灾害防御基础和应急救援基础,全面提升山南地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建设拉萨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
在国家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网在西藏新建 7 个基准台、37 个基本台、36 个一般台,改造 16 个基准站的基础上,结合拉萨市需要,在拉萨再新建基准台 22 个,基本台 28 个,升级改造台站
6 个。通过拉萨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为政府应急决策、公众逃生避险、重大工程地震紧急处置、地球科学研究提供及时丰富的地震安全服务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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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成后台站分布图
二、震害防御基础建设
建设西藏防震减灾宣教基地
西藏防震减灾宣教中心项目占地面积约 2000 ㎡,总建筑面
积 1570 ㎡,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新颖的交互体验形式建设较高水平的地震科普馆,加强对公众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地震应急救援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昌都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价
确定昌都市目标区活断层分布概况、初步估计其活动性及需进行地震危险性评价的主要活断层位置,综合评价各主要活断层的地震危险性,确定主要地震活断层,评定有发震危险的主要活断层近场强地面运动的分布特征,活断层类型以及城市环境特点。开展该项目,鉴别出对昌都市有重大影响的活动断裂,为昌都的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和防震减灾提供基础资料和科
学依据。
三、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建设地震应急现场车载指挥系统
建立以专网通信系统、卫星系统为主体的通信指挥(车)系统。通过通讯、会议、视频等几大控制系统,运用科学的方式, 为决策部署抗震救灾工作提供第一手基础资料和现场工作情况, 进一步提高地震灾害救援效率,让领导及指挥者更加快捷的传达决策和指令。
建设自治区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
西藏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 800 ㎡。建设地震灾害应急快速响应系统、震后地震趋势快速判定系统、震情信息汇集和震害评估系统、地震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地震现场流动应急系统、电子地震政务系统。提高西藏自治区的救援速度,为政府进行发布地震预报决策和应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合作,落实规划工作重大工程项目,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明确自治区和地、市、县防震减灾的职责和事权,充分发挥市县地震工作部门的作用。地震系统加强对西藏自治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援助力度,通过人才援藏、技术援藏和资金援藏等多种形式,促进规划目标任务实现。
二、完善投入机制
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主体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使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对防震减灾的投入责任,探索建立社会参与、多渠道的防震减灾经费投入机制。
三、加强人才保障
继续实施人才强业战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和完善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县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创新,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的政策制度。
四、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健全规划工作落实机制,各级政府和发展改革、财政、住建、国土、地震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衔接相关规划,把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项目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充分发挥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协调作用。强化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地方的合作,促进军地融合, 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地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援和保障。
五、强化规划实施评估跟踪
完善规划实施跟踪评估机制,制定科学的规划实施体系与评价标准,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