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
发布日期:2019-02-27
做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是防范和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措施,直接关系着工程本身抵御地震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准,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一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指出:“要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与监督”;GB18306-2015中5.1规定:“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因此,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自项目可研阶段就严格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切实抓好工程本身的抗震性能,对于有效预防和抗御地震灾害,为人民群众提供必要的地震安全需要,努力推进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建设极端重要、十分必要。
然而,当前我地区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方面却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抗震设防审批程序本末倒置,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抗震设防审核是本应在项目论证之初、设计之前介入,并将抗震设防要求应用到抗震设计中的一项首问和前置性工作。然而,有的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上还没有从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办事方式中纠正过来,工程完工了,需要拨款了,才来补办抗震设防审批手续,还有的甚至认为“补程序”很正常,不给“补”就不正常。
二是有的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套用、冒用其他单位的设计以及施工图纸,甚至连其中的名称、抗震设防标准都没有对照自己的实际予以改动。
三是有的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地质勘查报告也套用阿里地区的或范围很大的区域地质概况;有的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施工图纸中抗震设防的峰值加速度、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等地震动参数也是错误的。
还有的建设单位报审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查报告中连该工程项目需要采取的抗震设防标准、措施及要求章节甚至内容都缺失;有的幼儿园、疾控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没有落实“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四是有的建设单位前期准备不足,工程仓促上马,工程项目资料缺胳膊少腿,报审的抗震设防工程项目资料借鉴这家,抄袭那家,东拼西凑、东拉西扯,七头八脑,五花八门,胡搬乱套,生拉硬扯,勉强凑合到一块,自始至终没有按照自身的“尺寸”量体裁衣、对号入座。
五是有的建设单位办理工程项目抗震设防审批的事项也丢给施工单位或其他人员,自己当起了“甩手掌柜”,不闻不问、不管不顾,把其理应承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撂到一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属于前置性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工作必须关口前移,走在前面,决非是事后“补课”,完善相关资料和材料就能万事大吉、可以弥补责任过失的事情。实际上,上述不当行为,给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也给后期按照规定和要求整改等带来了极大的麻烦,造成了原本很多可以避免的不必要的额外支出,这些是对国家和集体投资、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是对自身都很不负责任的行为。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推动我地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根据工作要求,现就我地区一般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和备案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管理,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和备案工作程序。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烈度由地区地震局严格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进行核定,并出具《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书》。
所有报审项目,一律按照规定认真、如实填报《阿里地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行政许可申请表》、《阿里地区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审批表》以及报审项目“六书”(即建设单位申请书、建设单位保证书、勘察单位承诺书、设计单位承诺书、施工单位承诺书、监理单位承诺书)。
所有报备项目,一律按照规定认真、如实填报《阿里地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行政许可申请表》、《阿里地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表》以及报备项目“五书”(即建设单位申请书、建设单位保证书、担保单位担保书、施工单位承诺书、监理单位承诺书)。
二、凡经受理环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或备案资料可以补充、完善的,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和要求完善报审或报备资料后再行报审或报备,报审或报备资料未完备前,已提交资料一律由建设单位自行保管。
三、凡符合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正常程序与规定和要求,经过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受理、审查(包含初审环节的实地随机抽查和初审、复审两个环节的技术性审查)的,予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批复,并登记在案。
四、凡事先未报审、未打招呼、未提前进行抗震设防申请或审批,先开工建设或已经竣工的建设工程,报备资料齐全,经过抗震设防备案受理、审查、决定的,一律按照事后报备予以抗震加固提示性备案、登记。已建工程低于应有抗震设防标准的,以地震部门最终提标备案意见为准,工程本身的抗震性能以及最终设防结果由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
五、凡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报审或报备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欺骗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涉及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审或报备资格,并登记在案,在全地区予以通报,向西藏自治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备案。
凡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或备案的,一经发现,原已审批或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决定一律作废,登记在案,并在全地区范围内予以通报,向西藏自治区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备案。
六、为确保抗震设防报审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工作需要,对于报审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前,地区地震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实地进行核查,验证是否已经开工建设;可以通过自身力量、地震部门对口援藏工作力量、借助中国地震局系统内专家或寻求国家认定资质的社会第三方专业力量对其拟采取的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必要的技术性审查。
七、为切实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办理抗震设防审批或备案工作,一律由建设单位亲自到地区地震局震防科办理。建设单位不能亲自办理的,受托部门及其人员须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否则,地区地震局一律不予受理。
(此件发至地区各乡镇)
附件:
1、阿里地区各县乡镇地震动参数(GB18306-2015)一览表
2、报审项目“六书”(即建设单位申请书、建设单位保证书、勘察单位承诺书、设计单位承诺书、施工单位承诺书、监理单位承诺书)式样
3、《阿里地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行政许可申请表》4、《阿里地区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审批表》
5、报备项目“五书”(即建设单位申请书、建设单位保证书、担保单位担保书、施工单位承诺书、监理单位承诺书)式样
6、《阿里地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行政许可申请表》7、《阿里地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