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将地区地震局围墙列入狮泉河镇城市风貌改造工程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3
我局位于陕西路东段33号,自2017年10月份陕西路东段路面硬化工程完成并列入狮泉河镇城区主干道以来,随着路基加高,位于陕西路东段的局大院临街北墙内外落差加大,年久失修的栅栏式围墙更加低矮,且多处出现新的人为损坏,不仅严重影响了狮泉河镇城市风貌形象,而且给我局维稳与安保、安全生产等诸多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产生了新的问题与困难。
为积极响应地委、行署关于美化亮化狮泉河城镇风貌的决议,鉴于我局实无资金来源渠道,现提请噶尔县人民政府将邻近陕西路东段的我局大院北面“栅栏”围墙列入“狮泉河镇城市风貌改造提升工程”为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