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地震局防范应对“3•14”事件10年维稳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02-22
今年3月14日是“3·14”事件10年,是达赖集团搞所谓“西藏感恩年”、借机制造影响的高危时段,也是分裂与反分裂斗争的一个重要周期节点。为防患于未然,切实维护社会局势持续和谐稳定,现结合实际,制定阿里地区地震局防范应对“3·14”事件10年维稳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中央对十四世达赖集团斗争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深度的忧患意识和强烈的看家意识,以防患于未然为原则做工作,以立足于出大事为基础做准备,以落实责任敢于担当为标准看干部,以不出事为底线抓落实,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分析研判,科学部署防控措施,坚决防松懈、防大意、防“人不知鬼不晓"情况发生,坚决挫败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分裂破坏图谋,确保社会局势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地委、行署的部署要求,切实按照吴英杰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举全局之力,有效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以不出事、不给中央、区党委添乱为底线,以严防自焚等极端事件和暴力恐怖活动、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捣乱破坏活动、严防非法聚集和重大群体性事件、严防非法出入境活动、严防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严防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为重点,以不发生暴恐案事件、不发生自焚等极端事件、不发生宗教领域重大涉稳闹事事件、不发生规模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不发生进京到拉访或非法聚集事件为目标,决不让十四世达赖集团在阿里制造事端,决不让十四世达赖集团破坏阿里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任务
为切实做好“3·14”事件10年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成立阿里地区地震局防范应对“3·14”事件10年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伍 云 办公室主任
欧珠多吉 副调研员
叶 新 明 办公室副主任
汪 明 波 地震局科员
温 西 恺 革吉县雄巴乡科员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3·14”事件10年的防范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伍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措施
面对严峻复杂的维稳形势,各科室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思想上的警觉,决不能盲目乐观,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有松懈麻痹思想,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保持战斗警戒,做到严阵以待,严防不法分子制造事端。
(一)严防发生自焚、暴恐等事件。要坚持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内部安保措施,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报送涉稳信息和动态,重要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3月14日实行一级戒备等级,局领导带班,护院队要在局机关大院、局办公楼开展不间断徒步巡逻。各护院队员要切实做好应急处突准备,确保24小时待命,紧急集合必须在5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
(二)切实加强维稳措施落实。要严格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维稳措施,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不出事。护院巡逻队要加大对重点部位的巡逻密度和力度,门卫、保安要从严从紧加强进出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工作,防止可疑人员进入我局院内。
(三)切实加强重点人管控。要将全部重点人员纳入视线、动态管理、全面服务,切实将责任、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蓄谋滋事、扬言闹事、隐患突出的人员,一旦发现可疑动向,要果断采取稳控强制措施,严防其借敏感时段制造事端。局县(处)级领导要密切关注“一对一”维族“亲戚”动态,严格落实跟踪服务管理措施;驻村工作队要时刻关注村重点人员情况,严格执行跟踪管理措施。
(四)切实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各科室配合,切实对本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调处,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发现并就地解决、消除不稳定因素,坚决防止跳楼、拉横幅、打标语、聚集滋事等极端事件发生。
(五)切实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千方百计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涉稳信息收集、研判,严防“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发生,切实做到耳聪目明。全时段抓好网络舆情正能量宣传,净化网络环境,尤其是局广大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要上“安全网”,不发表敏感话题、不转载传谣挑事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科室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地委、行署的部署要求,把防范应对“3·14”事件10年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抓好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的落实,坚决确保社会局势和谐稳定。
(二)坚决服从指挥。各科室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和落实本方案要求,将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科室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坚决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切实做到步调一致、行动有序。
(四)严格请示报告。各科室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及时请示、及时报告,涉及重大问题的立即报告。对于迟报、漏报、瞒报、不报的要严肃批评,出现问题的,要按照相关纪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局党组将不定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督导检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切实推进本方案中的各项维稳措施落实到位,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不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负责驻村工作县级领导和驻村工作队要认真抓好驻村点的维稳、强基惠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