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下达订制防震减灾宣传材(资)料经费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2
根据地委领导工作指示和防震减灾工作需要,2017年9月10日阿里地区地震局向行署提交了《关于订制防震减灾宣传材(资)料的请示》(阿震字[2017]97号),行署在此件基础上分别征求了地区财政局和审计局意见,地区财政局在给行署的回复件中建议该项目所需资金从2018年地区财政局科室预算——地震事业费中解决57.97万元,行署专员彭措批示:按年初预算执行。结合2018年防震减灾工作,我局拟于2018年4-5月份实施此项工作,现提请贵局下达订制防震减灾宣传材(资)料所需资金57.97万元为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