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地震局防自焚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9-02-22
为扎实开展局各项工作,构建高效、安全、和谐地震文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为了保障生命,确保全社会的团结和谐,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反自焚领导小组,以加强预防不法分子对我局的干扰破坏和对干部群众的拉拢腐蚀。
组 长:李 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伍 云 办公室主任
欧珠多吉 副调研员
叶 新 明 办公室副主任
汪 明 波 地震局科员
温 西 恺 革吉县雄巴乡科员
二、反自焚处置小分队要及时了解局周边的不稳定因素,掌握群体动态,调查、分析和预测影响局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社会问题,提高解决办法和预防措施。
三、反自焚处置小分队按地区维稳值班要求,保证24小时值班,24小时不关机。
四、勤锁局机关大门,加强门卫值班,严禁陌生人进入单位,破坏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五、一旦发生不法分子进入,进行伤害干部群众或搞自焚事件,要及时作出以下处理:
1、要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上报地委行署及公安等部门作出处理。
2、想尽办法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行为发生在单位里。
3、要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因伤害或自焚而致伤的干部职工、群众或不法分子。
4、做好宣传教育,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单位各项工作有序正常进行。
5、一旦不法伤害危及干部职工及群众安全,在上报上级司法及主管部门以外,还要尽快通知保险机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