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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地区地震局作风纪律“十不准”

发布日期:2021-02-03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特制定地区地震局作风纪律“十不准”。

一、不准在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正常工作时间也不允许制造噪音,影响其他同志正常工作。

二、不准在会场内吸烟、接打手机、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和随意进出会场。

三、不准在参加集体活动(包括开会、学习、劳动、活动等)时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找借口推脱。

四、不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阳奉阴违、两面三刀,耍两面派,当两面人,诬蔑、诋毁、诽谤单位、同事和他人。

五、不准在工作时间进茶馆、打牌下棋、串岗聊天、上网玩游戏;不准在震情及维稳值班期间看视频、刷抖音、购物、聊天,从事影响和耽误正常值班的活动。

六、不准在工作日饮酒特别是醉酒误事。

七、不准找借口拒不执行组织决定和领导正当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尤其是工作时间内外,不准以手机关机、不接听电话(包括事后找各种借口)拒绝参加重要事务加班、地震应急及紧急事件处置。

八、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九、不准在平时生活时间违反院内住户管理规定,影响和干扰其他同志。

十、不准违反纪律规定与要求,任意妄为,影响单位集体荣誉和整体形象。

十一、本规定自2020年8月18日起施行。